兩個孩子在前一天要回家之前太興奮了,把自己的地方打掃乾淨後,一窩蜂的往下跑,被樓下櫃台老師看到,而且在第二天向我指證歷歷,並交代要好好的「訓」他們一頓。

記下了這件事,而且,想要問清楚這件事的來龍去脈,再做判斷。

待他們都回來之後,我問了一下前一天有誰用跑的下樓梯,自己站出來;其實他們知道我對他們都要先問清楚原由,再做決定,不虧待他們。

三個「人犯」自動往我桌邊靠攏。

我說是誰告訴我這件事,再問是否真有其事,他們坦承不諱,於是開始說每天告訴他們要小心走下去,不要滾下去,是因為樓梯太陡,連我走下去時都差點會滾下去,如果你們用跑的,不小心摔斷了脖子或手或腿,那是一點都不好玩的;如果你們想更快,那是不是我們該建議主任把樓梯改成溜榾梯,這樣你們就直接滾下去好了,不就更快嗎?看著大家要笑又不敢笑的樣子,其實我已經在心堹漲n久了,這群天真的孩子。

於是要他們自己選擇處罰方式,有人要扣點,有人選擇罰走樓梯十次,就這樣徹底執行了這些處罰方式。

當然要他們學會愛惜自己最重要,在這個價值觀混亂的世代,我想,要教孩子知識還是其次,最重要的是要他們學會愛自己,而非在玩樂中喪失了自己的生命,或教他們學會尊重生命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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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ebecca08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