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新近告知我,他前夫的哥哥因為工作傷害而過逝,且救不回來,是從鷹架上跌下的。

我一聽,似乎沒有像以前,那種因別人失事而造成的傷害,或死亡而感到難過的感覺,此時,我竟覺得有一種莫名的報復心的快感一湧而上。

朋友在那個家中受盡委屈,和一些誤解以及痛苦,都成了她離婚的原因,如今,小孩子歸夫家,她仍為了孩子,要回那種令她厭惡的地方,才回去就得知這消息,我問她,那你告訴我,是因是好事嗎?她說不是,我說那怎麼回事?她說,要不要包奠儀和過去幫忙,我告訴她,你包奠儀?有沒有搞錯,都離婚了,還包奠儀,搞不好人家不領情反而說你是不是在肖想他們家的財產呢?你夠黑了,還要黑得發亮啊?她開玩笑說:對啊,讓它徹底一點!不過我覺得已經有送禮就好了,我氣不過的回:他們理都不理你了,還禮他?他的理是非禮吧!

她說她已經仁盡義至了,我說這個時代,你對人家仁盡義至,搞不好,對方把你抹黑呢!隨口我恨恨地加了一句--去他媽的仁和義!她要我顧一下形象。

這件事讓我覺得一個男人若到一個只會工於心計的地步時,而分不清敵我時,更分不清什麼事件的大小,那麼就算這樣的人遭遇苦難,也不會有人想伸出援手的,因為把自己的後援都砍了,想起那個馮諼為孟嘗君買義的故事,我想這種家庭更需要多注意這種義的問題,否則想找後路時都會很困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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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ebecca08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